旨在满足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对接需求,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“稳就业”“保居民就业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,更大程度恢复人力资源市场活力。
大幅度提升生育保险相关待遇,有效的减轻了参保职工的就诊压力,保障了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,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待遇,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。